离婚后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8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也就是说,随着时间的推移,原先确定的孩子抚养费的前提条件可能会发生很大变化,如物价上涨、生活和学习费用提高、子女患病或遭受意外伤害、以及父母经济能力改变等,都可能导致子女所需实际费用的增加。在这个时候,是否可以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就可以根据以上情形来判断了。
需要注意的是,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一方应该通过协议或起诉的方式来解决。如果协议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进行判决。